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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开展会计专业知识培训机构2009年度培训质量情况检查的通知 |
| 本网站发布时间:2010年3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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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培训机构: 为加强对我市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培训项目资格的培训机构管理,规范培训市场,保证教学质量,维护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。经研究,我局决定对培训机构在2009年度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,请按要求如实填报以下材料: 一、《珠海市会计专业知识培训机构情况登记表》、《珠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量化测评表》。 二、2009年度工作总结、教职员工花名册(新聘教师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)、内部管理制度(含服务承诺)、学员意见簿。 三、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许可证》原件和复印件。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办证厅。 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《珠海市会计专业知识培训机构情况登记表》; 2.《珠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量化测评表》。
(注:上述2份表格可在本网站"表格下载"栏目下载)
二○一○年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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